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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熟多家银行支持首套房2成首付

2022-05-13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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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中国房地产报》

01

武汉:新市镇住宅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36米

5月9日消息,湖北日报报道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近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武汉市居住用地建设强度管理的意见》,通过严控建筑高度、降低建设强度的方式,提升居住品质。意见中明确,严格控制新建住宅建筑高度,实现建筑高度的分区管控。主城区以中高层与高层住宅空间形态为主,新(副)城以多层与中高层住宅空间形态为主,新市镇以低层与多层住宅空间形态为主。采取整体原则性控制,局部可适当突破的方式进行管控。其中主城区住宅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过100米,新(副)城住宅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过80米,新市镇住宅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过36米。


02

江苏常熟多家银行支持首套房2成首付

据21财经5月9日报道,记者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苏州常熟支行获悉,目前,该银行支持在常熟首次购房采取2成首付,首次购房需为无房无贷,即征信无房贷记录且“苏易登”无房,暂无本地户籍要求。招商银行常熟支行表示,常熟首次购房可采取2成首付,但具体的实施细则还没有出来。南京银行常熟支行表示,常熟区域支持首次购房采取2成首付,其中,购买一手房时,需要查看楼盘是否准入,如未进行楼盘准入可提交楼盘相应材料进行办理,二手房则无此要求;此外,外地户籍需要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方可享受该政策。


03

湖南:已交房未入住空置房物业费按不超90%缴纳

5月9日消息,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办法自2022年5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办法提出,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等方式催缴物业服务费。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时间,为已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但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空置房缴纳物业服务费时,物业服务费按不超过90%缴纳。


04

河北省元氏县回应房产商清表损毁麦田:停止施工并追究责任

5月9日消息,有媒体于5月5日报道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某开发商私自清表造成麦田损毁,两日后,县政府发布了一则调查情况通报。经调查,网民反映地块已于2022年1月28日由河北昌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程序依法依规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该地块占地面积36.5亩,地块内种植小麦4.4亩,涉及4户。4月27日,项目方在未与政府和农户充分沟通情况下,私自安排机械进场,导致小麦碾压倒伏1.18亩。针对这一问题,已责令开发商停止施工,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同时,责任部门、镇村干部面对面与涉及农户沟通,协商赔偿事宜,坚决保护好群众合法权益。


05

苏州二手房取消限售年限 非限购区域房产不计入家庭限购套数

5月9日,从江苏省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了解到,苏州市进一步完善房地产政策,自5月9日起,新房限制转让时间由3年调整为2年,二手房对限制转让时间由原来的3年调整为不再限制转让年限。同时,非限购区域房产不再计入家庭限购套数。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在购房以后,家庭若有新出生人口(二孩及以上),那么出售新房时也不受转让年限制约。此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条件从原来的三年内累计缴纳24个月社保调整为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


06

扬州:降低人才及二孩家庭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最低调整至20%

据江苏省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扬州于5月7日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在扬来扬人才和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改善居住条件的通知》。《通知》提到,在扬来扬人才、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申请条件的,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至20%。生育二孩、二孩以上(不含二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在我市最高贷款限额的基础上分别上浮10万元和20万元。


07

绿城房地产150亿元公司债券获上交所受理

5月9日,根据上交所公司债券项目信息平台披露,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状态更新为已受理。根据披露,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品种为小公募,拟发行金额为150亿元,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08

因与滨江交易事项 阳光城2021年中票触发事先承诺条款

5月7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触发事先承诺条款及事先约束条款的提示性公告。根据阳光城5月7日披露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永康项目公司股权的意向性公告》,阳光城及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浙江置业有限公司拟与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杭州缤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拟将公司持有100%权益的杭州高光置业有限公司转让给缤慕公司,交易的总对价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7亿元。阳光城2022年一季度末合并财务报表的净资产为383.11亿元,本次拟交易对价超过了发行人最近一期合并财务报表的净资产10%以上。因此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事先约束条款。